省农业厅、省畜牧局、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并各市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现接到省委转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部委号卫发明电[2008]113号),针对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事件,要求我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各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
二、由省工商局、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专项检查,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追查其来源和去向,并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全部污染奶粉。
三、由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对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测。
四、由省农业厅、省畜牧局负责,加强省内原料乳生产和售奶站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确保奶源质量,严厉打击原料乳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五、由省卫生厅负责,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天下午4:00以前向我办报送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86785160(传真)
联系人:张海峰 13308090625 常启明 13668253687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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